日期:2020-06-18 10:53:50
項目編號:jmcq2020015 | 掛牌日期:2020-06-18 | |||
項目名稱:荊門市象山大道115號房屋5套公開招租 | 掛牌價 | 標的一:800元/月;標的二:800元/月;標的三:600元/月;標的四:600元/月;標的五:500元/月; | ||
所在地區:荊門市象山大道115號 | 行業類別: | |||
聯 系 人: 萬先生 鄒先生 | 聯系電話:0724-2633268 | |||
轉 讓 標 的 簡 介 | 一、批準情況 | 荊門市財政局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的荊財資函【2020】25號《關于對荊門市公安局資產出租的批復》同意該資產公開招租。 | ||
二、資產評估情況 | 荊門正信資產評估事務所以2020年5月13日為評估基準日,出具荊正評報字【2020】第011號資產評估報告書。 | |||
三、招租標的基本 情況 |
1、該標的位于荊門市象山大道115號(原保安公司住宅樓4套和平房1間)。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國有資產處置工作的規定》,荊門市財政局于2020年5月27日同意該房屋對外公開招租,房屋信息如下: 標的一:一單元1樓東住宅1套,面積64.5平方米,租金800/月; 標的二:一單元1樓西住宅1套,面積64.5平方米,租金800/月; 標的三:一單元2樓東住宅1套,面積64.5平方米,租金600/月; 標的四:一單元5樓東住宅1套,面積64.5平方米,租金600/月; 標的五:二單元1樓西側平房,面積82.2平方米,租金500/月。 | |||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項 |
1、標的以現狀招租。 2、房屋目前均為租賃狀態,意向承租方成功受讓后,須自行與原承租戶協商房屋騰退等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裝修費等)。 3、標的所披露的面積為評估報告測算面積,僅為項目出租時提供參考。雙方不得以房屋及土地實際面積與公告披露面積產生差異而要求作標的價格調整或補償。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申請前需實地踏勘,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標的的相關信息資料,意向承租人一旦提出承租申請,即表明對該標的一切現狀及瑕疵予以知曉和認可。并對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擔。 4、意向承租人報名保證金為人民幣5000元/套;項目成交后,由產權交易公司從意向承租人報名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自動轉為標的租金。 5、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時前到武漢光谷聯交所荊門產權交易有限公司(以承租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為準)足額繳納保證金,并填寫《房屋承租委托協議書》進行報名登記,方可取得意向報名資格。 6、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辦理意向承租登記手續,則采取場內協議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競價結束,經確認的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房屋承租合同書》;未競得租賃資格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報名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憑原報名保證金收據退還至原繳款賬戶(不計息)。 7、意向承租人成功取得承租資格后,需在3個工作日內繳清租賃余款至產權交易公司指定賬戶;出租方在5個工作日與承租方辦理房屋移交手續。 本公司對出租房產所作的一般性介紹及相關說明均為參考意見,不構成對標的瑕疵承擔擔保責任。 | |||
公 告 期 | 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2日 | |||
五、對承租方的要求 |
1、意向承租人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不得利用該資產從事非法活動,如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擔。 3、租賃合同期限為一年一簽,租金一年一付。如需續約須在合同到期前2個月聯系出租方商談續約事由。 4、承租方在承租期間,不得轉租或分割出租,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隨意對房屋進行裝修、維修、改造。若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需經出租方同意,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裝修不得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和整體建筑格局,符合荊門市消防安全要求等。承租期滿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對裝潢進行拆卸,并不得要求出租方做任何補償。 5、承租期間房屋日常維護、水電費、衛生費、物業費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承租期內,若遇到承租方提前終止出租合同,需提前6個月通知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租賃期間改造裝修費用、固定資產投入及經營期間損失等名義要求出租方以任何形式補償,出租方不承擔上述介紹及在承租方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 |||
六、承租方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
1、法人:在公司填寫《房產承租委托協議書》,提交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資金證明,如需授權辦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寫《房產承租委托協議書》,提交自然人基本情況說明、身份證原件、資金證明;如需授權辦理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 | |||